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印发,为新时代检察机关自觉能动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提供了根本遵循。8月2日,新华社受权播发《意见》全文。在《意见》颁布一周年之际,《检察日报》推出专栏,展现各地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能动履职,大力提升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和经验成效。
九万里风鹏正举
——写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颁布一周年之际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主题,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
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人民网第21次全国两会调查结果揭晓,“依法治国”当选十大热词之首。这不仅折射出法治信仰日益浸润人心,同时也蕴含着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更高期待。
检察履职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2021年6月,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为新时代检察工作举旗定向、谋篇布局。
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常常做,不怕千万事。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全过程,促进《意见》贯彻落实纳入地方各级党委工作大局,自觉对标对表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盼,能动履职、止于至善,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9条、5000余字,《意见》字里行间透露着党中央对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殷重托。这令21万检察人倍感荣光,同时深感使命在肩。一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领导各级检察机关走好党的检察事业新的长征路。“党中央专门制定《意见》,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就是着眼于依法治国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强化法律执行和实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高检党组深谙《意见》出台背后的深意。《意见》的生命力在于抓落实。《意见》下发后,最高检党组坚持“从政治上看”,专题召开党组会研究、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深悟透《意见》精神。2021年6月23日、6月29日,最高检分别下发通知,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提出明确要求。7月27日,最高检召开全国四级检察院参加的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对学习贯彻《意见》作出部署,推动全国检察机关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7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四级检察院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省部级、厅局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部署深化检察改革工作。
“贯彻落实好《意见》,前提是要有大局观念、全局视野,既‘登高望远’又‘入木三分’地去透视背景、领会实质,深刻领悟党中央出台《意见》的重大意义。”最高检党组号召全体检察人员要从政治、法治、检察职责三个维度悟透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从政治上看,《意见》明确指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必须通过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确保党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从法治上看,《意见》鲜明指出,与人民群众的新需求相比,法律执行和实施仍是亟需补齐的短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检察机关必须解决好长期存在的法律监督难、软等问题,促进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更好捍卫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新需求。从检察职责上看,《意见》要求,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更好维护司法公正。检察机关必须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发现问题更及时、监督纠错更直接,坚决落实好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责任。
解决了“怎么看”的问题,还要落实在具体行动上,明确接下来“怎么做”。最高检党组深刻指出,《意见》落实过程中,不能局限于条文规定、字面含义,要化“小题”为“大作”,需要检察机关“今天”“明天”“后天”持续发力!
根据犯罪情况和治安形势变化,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好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依法适用逮捕羁押措施;健全检察机关依法启动民事诉讼监督机制,完善对生效民事裁判申诉的受理审查机制,完善案卷调阅制度……最高检党组强化顶层设计,围绕《意见》落实专门研究提出54项具体任务、222项具体落实举措,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具体落实措施”,推动“硬要求”实现“稳着陆”。督导是抓落实的关键一招,是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利器。最高检党组每两个月专题研究一次分工任务进展情况,重点解决落实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今年5月,最高检党组专门部署开展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情况专项检查,督促把常态化工作融入日常抓紧抓实,同时梳理出9项重点工作,逐项摸清情况、研究问题、推动解决,努力把党中央决策部署抓实。
万人操弓,共射一招,招无不中。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促进《意见》贯彻落实纳入地方各级党委工作大局取得新进展。在各级党委有力领导和支持下,各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有力监督,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支持保障,各执法司法机关履职制约,汇聚成共抓落实的强大合力。《意见》在“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部分,对坚持和完善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保障予以明确部署。“贯彻《意见》,重在破解瓶颈难题,改进提升工作。”《意见》下发后,河南省委第一时间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任务分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落实。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楼阳生明确要求,河南省检察院提出的需要党委、政府重视并推动解决的事项,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推动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协作配合机制,落实人财物统一保障机制,确保检察机关依法高效行使法律监督职能。“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各级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意见》贯彻落实,推动完善、落实支持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制度和政策,为各项事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推动检察机关不断提升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意见》下发后,31个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纷纷就贯彻落实《意见》作出批示或提出要求,一方面强调各级党委加强领导和支持,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另一方面要求相关单位加大协作配合和工作保障力度,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细化实化任务,明确分工强化落实。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党委专门出台实施意见或工作措施,层层压紧压实任务,在责任链条上形成闭环,为推进《意见》落地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聚焦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北京市委印发实施意见,呈现突出政治统领、坚持精准定位、聚焦突出问题和强化责任落实四大特点,充分体现“检察元素”与“首都元素”有机融合。广东省委印发实施方案,将服务保障“双区”建设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作为服务保障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对广东检察机关立足职能,进一步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注重固化检察实践中的特色亮点工作,吉林省委细化工作措施,推动黑土地保护检察监督、“府院联动”机制、“S+10”护企安商行动、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环境资源保护、东北四省(区)公益诉讼领域区域司法协作等工作持续深化。重庆市委出台相关文件,提出完善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与时俱进维护好、发展好“莎姐”品牌,强化两江地区检察院跨区域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着眼于解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中遇到的实践问题,推动形成监督合力,江苏省委出台文件,要求健全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机制,明确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切实增强接受检察监督意识,抓好检察建议的回复和整改。云南省委出台实施意见,要求健全监督意见落实情况“跟进监督”、上下级检察机关“接续监督”、“监督不到位问责”等机制,完善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具体手段和保障措施。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据了解,多地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相关决议、决定,提出具体要求和举措,保障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增强法律监督工作质量和效果。以浙江为例,今年5月27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受到各界关注。作为亮点内容之一,《决定》要求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数字检察建设,加快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与此同时,《决定》对各相关部门接受、配合、支持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作出规定,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营造良好环境。目前,浙江省、市、县三级先后召开了党委检察工作会议或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会议,省级人大、政府等先后出台20余项配套规范性文件,已形成全社会全面支持法律监督、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的局面。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职责分工不同,但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这一履职目标是一致的。一年来,多省高级法院、公安厅、司法厅等相关单位分别印发依法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若干措施等,为《意见》的落实“添柴加火”。湖北省高级法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主动对接、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检察机关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贯彻落实《意见》要在“力行”上做文章。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深刻理解《意见》背后的政治考量、战略把握,努力把《意见》精神要义、各项要求融入具体检察工作,与时俱进落得更实、更好。
《意见》明确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时、有力、有效的检察工作维护防疫秩序;依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设立最高检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检察室、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为稳定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按照《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坚持稳字当头,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政治责任。心中有人民,行动有力量。各地检察院按照最高检党组部署,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等工作,以“如我在诉”的求极致精神,办好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件,以法律监督守住守好民生司法底线。法律监督工作发展必须从高质效抓起。《意见》重点部署“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系列举措。一年来,按照《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切实解决法律监督难、软问题,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来,进而有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在做优。2021年10月,最高检制定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凝聚各方治理合力,促使检察监督更加及时、精准、有效。会同公安部出台指导意见,共同牵头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侦查监督关口前移,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截至今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已联合挂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3662个。2021年7月至今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3万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7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8.7%和31.3%。常态化开展省内、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最高检2021年直接组织对10所监狱巡回检察,发现并督促整改狱内贩毒、手机赌博等各类问题600余个,推动查处职务犯罪。民事检察在做强。强化精准监督理念,2021年7月至今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515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778件,采纳率95.6%,同比增加16.7个百分点;以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0.9万件,同比上升16.8%。北京、河北、福建等地检察机关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不精细问题,以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核减应移出人员。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见成效。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广西等11个省(区、市)建立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其中,黑龙江省检察院与省高级法院会签《关于调阅民事诉讼卷宗民事执行卷宗有关事项的规定(试行)》,在全国率先实行三级院跨级别、跨地域调阅民事诉讼正副卷。行政检察在做实。行政诉讼程序空转、行政争议化解难,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2021年以来,检察机关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在化解个案行政争议的同时,通过类案监督、“小专项”等,推动解决一类问题。如针对“骗婚”“被结婚”引发的矛盾纠纷,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民政部制定《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从制度上打通司法与行政的堵点。2021年8月,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指引(试行)》后,各级检察机关逐步建立健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检法衔接、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等工作机制。吉林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制定《吉林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程》,全面规范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推进诉源治理。公益诉讼检察在做好。各级检察机关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办案理念,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梯次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解决了公益损害问题。2021年6月,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这是检察机关第一部系统规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司法解释,为办案提供了全流程、体系化的规范依据。与此同时,检察机关拓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积极、稳妥办理了一批涉网络治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不断促进新领域治理完善。数据显示,2021年7月至今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6万件,同比上升14.7%;今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7万件,同比上升32.3%。干事创业,关键在人。《意见》明确提出,要“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这是对新时代检察人政治素养的根本要求。“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意见》强调,要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对此,最高检党组深刻指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更高要求,新时代检察人既要保‘底色’:一如既往地传承、赓续忠诚、奉献精神;更要有‘亮色’:先进理念引领、更强专业能力。”今年7月1日,在建党101周年的重要时刻,最高检与中共浙江省委在浙江省杭州市联合召开追授蒋春尧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追授蒋春尧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7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共浙江省委在浙江杭州联合召开追授蒋春尧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
蒋春尧生前任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他在一线一干就是30年,参与指导和办理各类案件2900余件,无一错案。去世前10天,他还在探索推动建立工作机制,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用心用情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纵观当前涌现出的检察英模、先进典型,他们身上共同的特质,就是时时刻刻都把对党忠诚牢记在心中、落实在具体行动上。《意见》下发时,恰逢党史学习教育如火如荼开展、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启动在即。“两项教育”无疑为《意见》贯彻落实提供了思想“加油站”。实践中,各级检察机关对标对表《意见》,以党史学习教育强化自我革命精神,以教育整顿反观、检视检察初心使命,推动“两项教育”互融互促、同频共振。《意见》下发以来,最高检结合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邀请知名专家教授举办党史学习系列讲座,在线举办新时代检察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引领检察人员充分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筑牢政治忠诚根基。“经过党史学习教育的洗礼、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革命性锻造,检察队伍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纪律作风进一步优化,为履行新时代检察职责使命奠定了坚实组织基础。”最高检政治部负责人表示。监督不是高人一等,但要技高一筹。深入推进分层分类培训、大力开展网络培训、推动建立公检法律同堂培训常态化机制、编写覆盖全部检察业务的履职教科书——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业务”系列教材……过去一年,检察机关紧跟新时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需要,多举措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水平。检察机关80%以上的人员在基层,90%以上的办案量在基层。抓基层建设就是抓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后一公里”。《意见》在“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保障”部分特别提到“加强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2021年以来,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对129个相对薄弱基层院定点帮扶、“靶向治疗”,82个薄弱基层院改变面貌、由弱变强。与此同时,最高检深化推进检察对口援助,制定印发深化新时代检察对口援助工作28条措施,部署启动新一轮检察机关对口援助,推动全国基层检察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科学管理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一年来,最高检强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完善、创新落实检察官遴选入额和员额退出机制,让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形成常态。2021年10月,最高检印发新修订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进一步加强“人”的管理,通过全员、全面、全时检察人员考核,做实奖优罚劣,激发依法能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贯彻落实《意见》,事关党的检察事业行稳致远和人民福祉。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使命在肩、责任重于泰山,全体检察人员必将以滚石上山的韧劲履职尽责,不负韶华、不负时代、不负人民,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徐日丹